【本報訊】律政司放生豪景花園虐畜狂徒,激起愛護動物人士公憤,昨日有領養到當日倖存貓貓的姓彭女子入稟挑戰律政司決定,引起動保人士議論紛紛,有人感謝她挺身而出,亦有人希望知道她是誰作出道謝。關注動物權益的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稱讚當事人是「善良的英雄」,感謝她以獲救動物主人身份發聲。他批評,現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設6 個月檢控時限明顯過時,反映急需修改法例,並盡快設立《動物福利法》,提高虐待動物刑罰至監禁十年。
這宗轟動全港、釀成18死的虐待動物案於今年情人節發生,愛協當日在深井豪景花園接收十隻貓及五隻龍貓,其後兩隻龍貓及一隻貓死亡,餘下九隻貓及三隻龍貓已於9至10月被全數領養,其中一隻倖存英國短毛貓正是由彭女領養。就今次事件,愛協指因司法程序所限,只能在收到法庭指令後,方能提供與案件相關的資料。在法律許可下,愛協樂意提供資料及協助。
鄺俊宇指,律政司放生帶來極壞影響,因為過去三個月已發生至少十宗嚴重虐待動物事件。現時警方主要引用《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檢控虐待動物案,若以簡易程序處理,一般設六個月檢控時限,惟今次律政司超過六個月後始宣佈不提控。他曾於於立法會要求修訂條例漏洞,包括在虐待動物的嚴重情況下,可進行公訴,即不受檢控的時限限制;如動物被虐,其主人或處所業主有責任證明並非由其疏忽行為所導致。鄺俊宇認為,政府需盡快設立《動物福利法》,提高虐待動物刑罰至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