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發牌制欠監察 法庭傳譯質素成疑

無發牌制欠監察 法庭傳譯質素成疑

【本報訊】法庭之內,唇槍舌劍,法律術語滿天飛,一般人不時也聽得一頭霧水。若聾人要上庭,誰人可確保手語傳譯員的傳譯準確無誤?現時本港手語傳譯員沒有發牌制度,也沒有獨立監察機制,甚至連17位法庭特約傳譯員的名單亦非公開,他們有何背景或資格,外間無從得知。有研究手語的大學教授認為,香港需要有統一的發牌和監察機制;研究員則指出,法庭沒有錄影機制是缺失,未能保護聾人。

專家倡設錄影避免缺失

現任法庭特約傳譯員阿閑(化名)表示,傳譯員需要學習大量法律知識,才能準確傳譯不同法律術語的涵意,「例如『保釋』,如果就咁直譯,聾人係唔會知咩意思。」此外,手語沒有劃一標準,同樣是手語,年紀不同,背景不同,可以有天壤之別。阿閑形容,傳譯員與被告的交流就像「跳舞」,是一種信任的締結,若「舞步」不一致,溝通就不成立了,「有時如果溝通唔到,我會比較大膽直接向法官提出,畀法庭決定。」

但若這支「舞」跳錯了,法庭內又有誰可糾正?手語研究助理黃悅安認為,法庭沒有錄影機制是缺失,導致審訊後各方無法根據片段斟酌證供細節,「保護唔到聾人,保護唔到傳譯員,亦保護唔到法庭。」另一位研究員盧瑞華亦透過手語指出,如有錄影就可清晰判斷誰人出錯,「現時健聽人士粵英對譯時有錄音,但聾人手語傳譯就冇錄影,係一個不公平嘅狀態。」

2016年香港復康聯會、社聯及勞福局共同設立了《香港手語翻譯員名單》,方便公眾按需要選擇人選。截至今年八月,名單詳細列明了66位傳譯員的背景、資歷及聯絡方式。然而,司法機構卻採用另一個不公開的獨立名單,公眾無從得知17位傳譯員的身份。聾人要上庭,法庭只會委派這17位傳譯員。

2006年,社聯聯同司法機構舉行手語翻譯員的評核試,成績優異者會獲邀加入名單。惟評核試在兩年後停辦,社聯曾解釋因不少考生不合格。

記者曾就17位傳譯員的背景資料作查詢,司法機構未有公開細節。司法機構指設有表現監察機制,至於如何監察,處方則未有詳述,僅指審訊其間如有投訴,訴訟各方可向法庭提出。香港中文大學手語聾人研究中心主任施婉萍教授補充指,現時手語傳譯員並無統一的評核機制,亦沒有發牌制度。她認為,未來需要監察機制去處理聾人的投訴,以確保傳譯員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