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日審訊期間,羅鎮傑由法庭傳譯員協助作供,一度不自覺答錯問題,休庭時才驚覺失誤,不禁自責落淚,惟控方盤問早已結束,裁判官鄭紀航更明言不信他聽錯將「冇」聽成了「有」。有聾人組織負責人憤斥法庭沒有捍衞羅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亦有研究手語的大學教授建議法庭安排文字轉錄服務,讓被告直接透過閱讀了解審訊內容。
襲警案開審當日,羅坐在旁聽席前的木椅上,帶着黑色耳機,身旁是法庭委派的女傳譯員。審訊其間的每一句說話,傳譯員都會向收音咪覆述一遍。羅告訴記者,若沒有耳機協助,他只能聽見相等於一架波音747起飛的轟轟聲浪。
根據辯方版本,羅是警方「威迫利誘」下作口頭招認及補錄口供,指他先在現場被約10警圍毆,及後母親到警署,警員向兩人謂:「男子漢大丈夫,做錯事要承擔」,若羅願認罪,法官會輕判,結果兩人簽名確認口供。審訊兩天過去,鄭官就特別事項裁定表證成立,羅出庭自辯。在控方連珠炮發盤問下,羅對答大致順利,但顯現疲態,接近尾聲時,控方指警員「冇」說過「男人大丈夫做錯事要認」,羅沉默半响後答「我同意。」旁聽席傳出嗟嘆聲,控辯雙方同樣顯得驚訝,但羅完全不為意。傳譯員見狀覆述問題,羅仍答同意。
及後控方進一步指出案情,羅仍答同意,控方似乎察覺不妥謂「公道起見……」惟鄭官顯得不耐煩打斷謂「同唔同意呀?」傳譯員不帶語氣地覆述「同唔同意」,羅答:「同意呀。」鄭官便在桌上揮筆疾書。盤問結束,羅不斷捽眼,要求休息。在這短暫的十分鐘,羅才知自己將「冇」聽成了「有」,不禁落下男兒淚。
失聰人士志願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一直到庭默默觀察,他表示:「你畀個耳機佢就已經錯。」他指羅只會讀唇,不懂手語,故當法庭內所有人都戴口罩,羅理解聲音的唯一窗口,就只有那副耳機。然而去除雜音,放大聲音,並非等同聽見。
中大手語聾人研究中心主任施婉萍教授解釋,每位聽障人士狀況都不同,例如內耳功能受損,即使放大聲音也幫助不大,「我相信冇人可以肯定佢聽到幾多,甚至嗰個人自己都唔知。」施教授認為最有效的方式,是文字即時傳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