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郎上周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文化傳信於1999年在未經同意下,擅自為《小流氓》註冊商標,要求撤銷相關註冊,案件明年1月27日聆訊。同時文傳上周一亦入禀高院,指黃玉郎侵權使用《小流氓》商標,同時申請禁制繼續出版以《小流氓》為名的刊物及產品。就此事黃玉郎昨日以短訊回應《蘋果》:「多謝關注。」
近日周星馳與上海新文化出現錢銀糾紛,新文化已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要求周星馳的公司提供全部審計所需資料。據知周星馳的公司向新文化承諾,2016至2019年期間四個會計年度的總淨利潤須達10.4億元人民幣(約12億港元),由於利潤未達預期,新文化於是要求作出差額賠償。不過就拖欠債務,周星馳曾發聲明澄清「並非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