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拒供查閱國安署酒店

曾拒供查閱國安署酒店

【本報訊】屋宇署雖然最終同意向有線提供油麻地火警大廈圖則,但同時指出,處理查閱及複印私人樓宇記錄的申請時,屋宇署須根據《版權條例》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密責任的規定考慮。申請人申請查閱圖則時,須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聲明其申請目的是否屬於《建築物條例》第36G(4)條所述事宜。

稱圖則為藝術作品

根據條例,申請查閱目的需要關乎建築物的建造或建築工程,或建築事務監督認為為公眾利益適宜提供的任何其他事宜。申請人需在申請表格上作出聲明,並承諾不會將所得資料作任何其他用途,若涉及失實陳述即屬觸犯刑事罪行,可能會被檢控。

屋宇署圖則是調查報道重要一環,例如有關僭建投訴,記者往往需要透過向屋宇署查閱圖則和文件,方能追查真相,但屋宇署最近一再拒絕提供這些重要資料。本報今年7月就國安公署進駐的維景酒店,查閱其建築圖則,屋宇署指有關圖則屬《版權條例》保護的「藝術作品」,由於版權人曾作反對,故不予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