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倡警司警誡 律政司企硬

辯方倡警司警誡 律政司企硬

【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等方式處理有悔意及不涉嚴重罪行的年輕被捕者案件。本案被告曾向律政司提出以其他方式結案,至周四開審前一刻提及《施政報告》相關措施,把握最後機會,惟控方拒絕,案件如期審理。

《施政報告》建議從輕處理

本案開審前,辯方大狀陳芊仲在庭上表示,新一份《施政報告》推出了一些措施,遂與控方商討可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但遭控方拒絕,最終被告繼續不認罪。大狀昨在庭外透露,案件提訊期間已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結案,鑑於林鄭再有此建議,故把握機會盡量一試。大狀坦言被告未成年,打官司始終要面對風險和壓力,無奈律政司企硬。

林鄭月娥周三宣讀《施政報告》時提到,在「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300多人,大部份案件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對於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讓他們可以改過自新的措施,例如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來處理案件,但前提是有關未成年人士需承認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