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擬增上市門檻 盈利要求或多兩倍 杜絕啤殼

港股擬增上市門檻 
盈利要求或多兩倍 杜絕啤殼

【本報訊】港交所(388)擬調高主板盈利規定,收緊上市要求的門檻,建議的方案一是對現時盈利要求再增加1.5倍,即最近一年盈利須不低於5,000萬元,前兩個財年累計須不低於7,500萬元;方案二更辣,難度增加兩倍,即最近一年盈利須不低於6,000萬元,前兩個財年累計須不低於9,000萬元。有專家表示,措施落實後未來IPO數量或減半,並質疑為向內地靠攏。

港交所表示,由於2018年修訂最低市值規定由2億元增至5億元,但盈利要求未有跟隨修訂,與市值規定不相稱,引起市場關注主板上市公司的監管質素,例如以低市值發行的公司會出現偏高的歷史市盈率,並以參考增長潛力證明其估值合理,惟上市後卻不達上市申請時的盈利預測。

稱加強主板與GEM區別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新建議將加強主板上市與GEM上市的區別,為上市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更清晰的選擇及指引,並提高香港市場整體質素。港交所又認為,方案可解決多個問題,包括低市值發行人是否真正為業務發展而上市融資,抑或僅為符合市值規定以便「啤殼」。新建議諮詢期為兩個月,至明年2月1日止;最快明年7月1日生效,生效前提交的主板上市及GEM轉板申請,按現行規定評估,並可續期1次。

此外,港交所亦特別提出兩項針對新股受關注的監管問題,其一是在部份新股個案中,發現疑似向投資者提供回佣;該所同時亦發現其他不當行為,例如「編造人工股東基礎」。港交所續指,此類行為均將會影響新股的價格,亦有違聯交所《上市規則》中的基本原則,即證券的發行及營銷應按公平有序的方式進行。

宏高證券投資經理梁杰文預期,修訂後IPO數量大減最多五成,以及甚少本地公司可達標,他認為杜絕「啤殼」上市的方法很多,對港交所動機抱懷疑,「例如延長禁售,或自由市場下自然淘汰,對港交所選擇提高上市門檻的做法感到奇怪,認為新規只招呼國內公司、大企業,有靠攏內地之嫌」。香港股票分析師協會主席鄧聲興則指,措施可避免有人「啤殼」,但亦扼殺小型企業上市機會,料新規落地後對港交所股價構成輕微負面影響,「畢竟上市費及交易徵費都可能收少咗」。

據港交所分析,不論按方案一或二,2016年至2019年間745項以盈利規定的上市申請中,逾半申請將不合格。

另外,港府在《施政報告》加快把未有盈利生物科技股份(B股)及上海科創板股票納入「互聯互通」,港交所昨亦有跟進,指已與滬深兩地交易所達成共識,同步擴大滬深港通股票範圍。就B股而言,如屬恒生綜指成份股或以「A+H」形式中港上市的H股,將據滬深港通現有規定調入港股通股票範圍,料昨日起的一個月後會有B股入選。上海科創板方面,如屬於上證180、上證380指數成份股的科創板股票,或A+H股上市的A股,亦據現有規定調入滬股通範圍。預計於2021年初完成市場準備工作後,將上述科創板股票納入滬深港通股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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