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總掟蛋9罪成「畫家」判監21月 官:蛋殼卡扶手梯危害公眾安全

向警總掟蛋9罪成「畫家」判監21月 
官:蛋殼卡扶手梯危害公眾安全

【本報訊】反送中運動中首名被起訴的社運男「畫家」,被指去年6月市民包圍灣仔警總期間,向警員及警總外牆等掟蛋,導致警員盾牌及衣物等被蛋液濺中,早前被裁定刑事毀壞及襲警等九項罪成。裁判官劉綺雲昨判刑指,被告掟雞蛋導致蛋液四濺,亦有蛋殼卡在警總扶手梯上,影響扶手梯運作,危害公眾安全。雖然涉案警員只是被蛋液濺中,全無受傷,但劉官強調警員值勤時會遇上困難及危險,法庭有責任保護警方,判處被告監禁21個月。

被告潘浩超(33歲)共被裁定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項刑事毀罪及七項襲警罪成。控罪指被告去年6月21日在灣仔警署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身及扶手電梯,以及襲擊七名警員。

■被告「畫家」潘浩超昨被判監禁21個月。

指要用八小時清潔

就未經批准集結罪,劉官指當時有數以千計的示威者集結、堵塞道路,嚴重影響交通及癱瘓警方的工作。示威者亦以不同形式破壞秩序,影響公眾安全。警方須24小時當值,維護法紀及治安,被告衝擊警總的行為,不只影響警總運作,更會影響警方調配工作等其他安排,以及警員於公眾地方維持治安,對整體社會帶來危害。劉官就其非法集結罪判處10個月監禁。

至於刑事毀壞罪,被告從不同位置向警總掟雞蛋,擊中警總扶手梯等多項設施,最終相關人員需用上八小時清潔,雖則清潔範圍亦涉及其他示威者造成的損毀。而雞蛋汁液濺到不少地方,亦有蛋殼卡在扶手梯上,影響扶手梯運作,考慮到引伸的破壞力強,判處七個月監禁。

裁判官劉綺雲

稱法庭須保護警員

至於七項襲警罪,劉官指警員執勤時面對不同困難及危險,強調法庭須保護警員。雖然本案沒有警員受傷,只是被蛋液濺中,但被告不斷以粗言穢語侮辱警員,明顯非情緒發洩,而是引起他人仿效,導致其他示威者亦向警方掟雞蛋、番茄及汽水罐,判處五個月監禁。

劉官指所有控罪分期執行,被告案底纍纍,其中不乏涉及暴力的案底,但考慮到他犯案或關乎他父母離異、缺乏關愛等因素,被告亦自言因還柙而未能聯繫朋友,對他來說是極大懲罰,加上已長時間還柙,酌情扣減一個月監禁,判處被告21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WKCC4133/19

■去年6月大批示威者包圍警總,潘浩超一度向警總外牆掟雞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