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親吵架先後北上 獨留37小時女嬰窒息亡 父涉謀殺

雙親吵架先後北上 
獨留37小時女嬰窒息亡 父涉謀殺

【本報訊】一對年齡相差廿載的父母,兩年前吵架後同日先後離家北上,將三個月大女兒獨留家中。母親三天後回家發現女兒已倒斃床上。父親個半月後從內地返港時被捕,及後被控一項謀殺罪。他不認罪,昨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女嬰母親因不勝育兒壓力,暫時出門離港,但被告其後向她發訊息指,若她離開「會後悔一世」,繼而獨留女嬰在家37小時。報告顯示女嬰主要死因是窒息,但其脫水及飢餓情況亦導致死亡。

現年42歲、報稱無業的被告張應輝先被控誤殺罪,其後改控謀殺罪,控罪指他於2018年8月22日謀殺女嬰張嘉雯。控方昨日讀出開案陳詞,指死者案發時只有三個月零兩日大。2018年8月21日凌晨3時許,被告妻子盧殷童因照顧女嬰感到壓力,離家並北上租賓館暫住,將女嬰交由被告照顧。但她沒有向被告透露將往何處及何時回來。她離家時女嬰仍然健康。

向妻發訊:你會後悔一世

當日下午,被告多次致電及以WhatsApp發訊息問盧身在何處,她沒有即時回覆。翌日下午,盧回覆被告訊息,稱稍後會回家,又自言情緒問題變差,需要行開冷靜一下。惟被告指,若她離開出去玩,「你會後悔一世」。妻子當時以為他意指離婚,故在內地多留一日。

但盧不知道,被告原來亦已於21日經羅湖口岸離港,女嬰獨留在家37小時,沒有人照顧。直到盧23日中午回港後返家,發現女嬰已倒斃床上,但被告不知所終。當時有兩個枕頭蓋住女嬰的頭部,上有被鋪覆蓋女嬰全身。女嬰趴在床上,面微向左傾,面色發紫,半舉雙手,緊握拳頭。

盧即時報警並通知親屬及被告。惟被告得知消息後沒有即時回港,在個多月後、即10月7日才經羅湖入境,隨即被捕。被告否認遺下女嬰一人在家,並指當時將女嬰放在兩個枕頭中間、被鋪則在床的另一端,並自言以為盧22日中午便會回家。

控方將會傳召醫生作專家證人,解釋女嬰的死亡時間,並指女嬰的主要死因是窒息,但其脫水及飢餓亦導致死亡,並會解釋一個三個月大的女嬰轉身,及用手抓住東西蓋過自己的可能性。列作證物的兩個枕頭共重四磅、被鋪則重7.4磅。

案件編號:HCCC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