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不接納受激怒失控 張祺忠勒死妻 5:2謀殺罪成

陪審團不接納受激怒失控 
張祺忠勒死妻 5:2謀殺罪成

【本報訊】獲診斷患上抑鬱症和受妻子心理虐待的港大副教授張祺忠,前年在學校宿舍以電線勒斃妻子,用木箱藏屍11日。張辯稱失常誤殺,否認謀殺罪。經過兩周審訊,多數陪審員不相信張受妻子激怒失控,也不認為他神志失常嚴重到值得減免罪責,昨以5比2裁定謀殺罪成。辯方下周四會就張承認的阻止合法埋葬罪求情,由於謀殺罪成,必定判終身監禁。

張祺忠(56歲)約在前年8月17日凌晨,在港大偉倫堂1601室睡房殺死妻子陳慧文。審訊時辯方引用政府和私家精神科醫生的診斷,兩人均指張患上抑鬱,減弱精神能力;另傳召心理學家,指張長期承受妻子的語言暴力,符合世衞標準的「中度至嚴重心理虐待」,控制情緒能力受損。

■張祺忠昨聽取裁決後由囚車押走,全程以英文報紙掩面。

妻被指一撻就着 獲取名「天拿水」

法官彭寶琴昨在午膳前完成引導七人陪審團,12時多開始退庭商議。下午4時許,陪審團就「神志失常導致意識責任大為減輕」的定義尋求法官指引,引述政府專家曾解釋「大為」意指「多於最輕微」。法官回答,「大為減輕」是普通詞語,須由陪審團自行判斷,專家所用定義並非法律定義。

至晚上8時,法官向控辯雙方表示陪審團未有裁決,適宜暫停商議,周五再續。惟陪審團隨即通知有裁決,張祺忠突然又要馬上迎接命運的判決。他聞判未有顯露驚訝,沉靜如常。

控方早前接受張患上抑鬱,但不接納失控殺人之說,推測張的殺人動機是為了錢財。案情指事發前半年內,張妻先後向張索取600萬、670萬和400萬元支票,又曾叫張簽欠單。控方質疑背後有金錢糾紛,又指張現金不多,案發當日妻子用支票開銀行戶口,觸發張動殺機。

張出庭解釋,因妻子聲稱擁有他的10萬元月薪一半,要求他開支票作多年來「欠款」的證明;欠款並非事實,但他怕妻子責罵,所以服從。張供稱不時被妻子辱罵,「食屎」、「仆街」、「靠你就揸兜」之類,有時會「嬲到手震」。張的同事和好友擔任辯方證人,盛讚張廣受尊敬和好人。

張的同事指張妻洋名Tina,依諧音被取名「天拿水」,「一講嘢如果逆佢意思,一撻就着」。連曾招待她的銀行客戶經理,也形容她「咄咄逼人、多多要求」。

■港大副教授張祺忠被控謀殺妻子,經歷兩星期審訊後,陪審團終在昨日經近八小時商議後裁定他謀殺罪成。資料圖片

張作供曾落淚稱「唔想揼佢落海」

命案當晚,張的女兒與妻子就清潔廁所問題激烈爭執,女兒離家。事發時張的兒子和姨仔在屋內,但無人知道張在殺妻。姨仔稱曾瞥見張在床上狀似壓着妻子,以為二人在親熱,沒多加理會。

據張自述來龍去脈,午夜就寢前妻子指家中橙汁變了味道,錄語音訊息叫女兒退貨。他不滿妻子責備女兒,爭執由此而起。妻子要他離開,又再批評「靠你揸兜都得啦」、「冇我你邊有咁多間屋呀」,更大力踢他落床,是相識30年來首次動武。

張自言非常憤怒,本欲離開睡房,然而伸手到床下底拿拖鞋時,「冇搵到拖鞋,但係就摸到條電線」。接着腦中只想着「你咁多嘢講吖嗱」,踏回床上勒頸殺妻,動手過程無法記起。審訊時辯方曾呈上證據,指張妻報讀了鋪設電線課程,有在家練習。

張作供有條不紊,首次激動起來,是講述為何把妻子屍體藏在辦公室,落淚失聲地說:「我唔想揼咗佢落海,或者揼咗佢喺垃圾站……」初時他把屍體先後藏在家中兩個行李箱,並製造木箱封起,防止滲漏氣味。當他為了妻子失蹤報警後,便把木箱運到辦公室,途中遇上警員,當場謊稱是迎新營用品。

後來警方追查木箱,張改稱是機械人比賽用品。最終在8月28日,警方在張的辦公室尋獲藏屍木箱,腐化的屍體頸上纏着兩條電線,在頸的左後方打結,鑑證專家認為可能是用鉗出力扭成。

案件編號:HCCC292/19

■張妻陳慧文失蹤後,家人曾在港大附近貼尋人啟事。

■陳慧文的屍體在案發11日後在港大黃克競樓辦公室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