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醫生寫週記:強制檢測的二三事(鄭志文)

家庭醫生寫週記:強制檢測的二三事(鄭志文)

政府於星期日(11月22日)首次引用第599J章《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11月1日至11月21日曾到過指明跳舞場所的人士,須於11月24日或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599J是於11月14日刊憲的新規例,目的是讓政府可指明某類人士接受病毒檢測,包括在疫情爆發的指明處所生活或工作的人、特定職業人士,或接近完成14天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亦包括由註冊醫生按臨床判斷懷疑感染新冠病毒人士。這次是針對「跳舞群組」作出的強制檢測公告。至於大家都關心的「睇醫生要被強制檢測」情況,執筆時(星期二)還未開始。不過,估計是勢在必行。

簡單來說,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一聲令下,前線醫生如果臨床懷疑某病人已經感染新冠病毒,可以向病人發出書面指示,要求他作檢測。大家注意,規例的罰則分兩階段。現時針對「跳舞群組」的是「強制檢測公告」,醫生發出的是「書面指示」,都是第一階段指示。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2,000元,並會收到第二階段的「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4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說是根據臨床判斷,但大家要預期因上呼吸道感染病徵,例如發燒、喉嚨痛、流鼻水、咳嗽等看醫生,很大機會需要強制檢測。有些情況,病人以為不關新冠病毒的事,例如肚瀉、皮膚出疹等,也可能要檢測。因為根據文獻,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徵很多,除了最普遍的上呼吸道感染症狀,也有很多其他病徵。而且按照政府專家顧問的建議,大部份病人都會送檢。

強制檢測,除了要做核酸測試外,還有其他考慮。因為一旦被要求檢測,代表是懷疑已受感染。所以病人應該放病假,不能上班或上學,直至有陰性報告。檢測期間,不能參加公開考試,例如海外專業試、音樂試、考車牌等,亦不能出席公開活動,甚至人多的公眾場所也應該避免。所以,檢測效率非常重要,應盡快出報告。除了有助防疫,亦減少對市民引致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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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志文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