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短訊 市民不可拒收

大事件短訊 市民不可拒收

【本報訊】政府昨宣佈推出緊急警示系統,部門在緊急情況下,例如發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及極端天氣導致基建破壞等,會向流動電話用戶發送實時訊息。系統訊息會按事件的嚴重性分為「緊急警示」和「極度緊急警示」兩級,系統採區域廣播技術,向接駁到流動網絡的手機發送實時電子訊息,手機會長響10秒並振動;其中「極度緊急警示」警示,市民不可以選擇拒收。

政府發言人指,現時各個流動電話供應商正陸續更新不同型號手機的作業系統,以支援系統的運作。政府採用緊急警示系統的同時,會繼續使用其他現有渠道,例如電台、電視及社交媒體,向公眾發放重要資訊。

手機長響10秒

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網頁,流動電話用戶接收該系統發出的信息並不涉及任何個人資料或額外收費,接收到緊急率息的流動裝置會發出長約10秒的警示聲響提醒用戶,屏幕亦會彈出通知。另外,網頁指由於「極度緊急警示」級別的訊息,只會在極為嚴峻的情況下發出,市民不可將警示聲響調至靜音或將振動提示關閉,更強調市民不能選擇不接收屬最高級別的訊息。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去年的示威亦曾出現類似系統,但當時政府是透過電訊商以點對點形式傳播訊息,因此出現延遲。方認為山竹襲港後應一早成立警示系統,外國如美國和日本亦一早設立類似系統,「香港係落後好多」。他又指新系統採用網絡廣播,可針對地區性通知市民,他相信大型示威及天災會是系統通報的範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