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
【本報訊】科大學生周梓樂去年11月在警民衝突期間墮樓後死亡,死因庭傳召義務為梓樂急救的市民作供。其中年僅17歲、去年起到前線累積經驗的急救員(FA),昨首明確講述梓樂疑盆骨及肋骨骨折,腹腔疑大量內出血,上救護車前恐已現爆肺及顱內壓急升。死因裁判官聽罷證供說,據其審案經驗稱讚少年施救方式「同醫生做嘅差唔多」,主動代梓樂父母道謝:「你當時照顧得阿梓樂好好,多謝你。」事發至今從未見過梓樂父母的少年急救員,昨散庭後要求與兩人見面,平日旁聽時經常眉頭深鎖的周父,與他一同離庭時輕拍他的肩膊,臉上流露久違的笑容,少年也拍拍他打氣。
義務急救員曾朗軒(17歲)昨在庭上道出替梓樂做的檢查及他的評估,他供稱,參加童軍接受過急救訓練,亦有報讀聖約翰急救證書,曾在遊行及足球比賽參與急救工作,去年起他到社會活動前線做義務急救。案發前他原先到警民對峙的尚十路口戒備,被求援街坊帶到停車場2樓梓樂倒地位置,當時已有消防員救治,有市民舉手機拍攝,地上有大量血迹。有消防員指血是「係喺個口度嘔出嚟」,另有街坊稱梓樂「好似係避催淚彈」而受傷。
他稱梓樂當時失禁,褲及小腹上衣沾濕,觸摸骨骼發現盆骨及右肋骨疑有骨折,頭部或受過嚴重撞擊。消防用儀器夾梓樂手指讀取維生指數,他由自己急救包取出儀器,夾腳趾測量梓樂脈搏及血氧量。梓樂當時毋須使用心臟除顫器(AED)急救。
曾指,當時有持槍防暴警員嘗試靠近,但無越過停車位後方矮牆,有街坊開口叫警員離開。他及市民三番四次詢問消防究竟救護員「到未」,約凌晨1時25分消防員指救護「啱啱阻住咗,入唔到嚟」。他指梓樂脈搏曾跌至每分鐘40至60下,血氧稍低於正常,觸摸梓樂腹部時感受到反彈,很大機會是腹腔嚴重內出血,而內出血正正是脈搏減慢的原因之一。
最終梓樂在大約1時35分送上救護車,他比較熟悉梓樂傷勢,故跟車前往伊利沙伯醫院,途中沒塞車。他稱伊院是全港五間有創傷中心的醫院中,最接近現場的一間。曾續指梓樂在車上情況惡化,心跳驟降,抵院時情況危急,須要求急症室「R房」(復蘇治療室)留位,醫生指梓樂出現氣胸(俗稱爆肺)及顱內壓急升。
曾解釋,其急救知識包括如何觸摸骨頭查找骨折,在聖約翰的訓練只屬理論層面,實際他是在去年起的社會運動及公眾活動中,跟隨護士及醫生急救,才有相關經驗。他在庭外透露去年7月左右開始上前線義務急救。
裁判官高偉雄庭上指曾可考慮做醫生時,曾回應謂即使當時現場有醫生,梓樂情況亦不見得會有大改善,因就算當場能替梓樂氣胸降壓,他的顱內壓急升亦難以處理,一定要盡快送院。裁判官問這是否他們緊張救護車何時到場的原因,曾同意。
另一名義務急救員華夏指,梓樂的短褲濕了並發出尿味,他認為是失禁。庭上播放市民拍攝的片段,華認出自己在梓樂左腿邊急救,當時有人稱樓下救護員是做「另一單」。華指,影片中反建議「做咗呢單先啦」的人就是他,因他當時認為梓樂情況較嚴重。
代表死者家屬的大狀鄭淑儀問華,有否接觸梓樂的手掌。華指有,稱救護員到場前數分鐘,梓樂「身體反應已經非常之低」,故他握住梓樂掌心,「想畀啲支持佢」,但沒細看其手心狀況,亦沒有用力。影片中儀器不斷發出「嘟、嘟、嘟」聲響,華指是機器發出血氧含量低的警報聲音。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