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創意●宣誓記 - 余家強

有限創意●宣誓記 - 余家強

因為一點家事,上週到民政諮詢中心宣誓。那是殖民地政府留下德政,免費的,否則事事幫襯律師,便變成富人專利了。發誓輕鬆過食生菜,生菜畢竟要錢。

遺失/欠缺文件、有理說不清時,唯靠宣誓表白心跡,像極愛情。監誓員無必要查證或相信你聲明的內容,只會確認你為此宣過誓,法律責任由你自負。這更像西方民主精神——不須同意你,卻盡力維護你發言權利。遺憾,最近連美國傳媒對特朗普都不能做到。

典型例子,內地出生者,無出世紙,遂自行宣稱出生資料。六、七十年代難民潮,大陸人來港,喜歡任意報細歲數方便入學舐盡免費教育(1971起),至今不經不覺臨近老人優惠年齡,應該懊悔攞得遲些了。發假誓總有代價,或多或少總要奉還。

耶穌反對起誓,「甚麼誓都不可起」(見《新約聖經.馬太福音》五章33-37節),但基督徒上法庭還是手按《聖經》起誓作供,可見屬「必要之惡」。

回頭說,我到民政諮詢中心,以為冷門啦,殊不知排長龍,或宣誓不再工作取回強積金,或關於海外升學,或關於移民,計落,一以貫之,鬥快逃出香港,唉。值得一讚是,職員非常細心,一絲不苟詳盡解釋。有位失明老婦由丈夫帶着,職員幫忙攙扶,擔埋枱椅讓他們慢慢填,柔聲問:「東西都齊了嗎?」丈夫一句頂回:「唔關你事。」工作人員不慍不火道:「對對對,我不會偷睇的,只是擔心,你們上次說漏帶了。」

全盤大陸化後,仲會有咁好免費招呼嗎?老先生敢如此回嘴嗎?順帶一提,盲婦似為搞移民的。

每小時主任監誓一節,主任倒比職員年輕,大概AO空降,對民情不甚瞭解,我宣誓完,她反而問番職員:「咁即係得未?」

職員不算官(政務官),應該算吏吧。任何政權成敗,端依仗吏治清明,否則高官講到幾偉大都嘥氣。香港曾經擁有最不擺架子、具效率的前線系統,可惜,士氣被摧殘殆盡。關心社會,乃公務員盡忠之本份,如今卻連出席集會也不准。

對具體內容發假誓既容易被識破,亦要負刑責;但抽象些的呢?某位舉過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的,算不算發假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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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星期五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