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最新一份《施政報告》預告將安排現職公務員簽署效忠聲明。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昨日表示,將一次過安排全體18萬名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聶更明言若現職公務員不宣誓或簽署聲明,「升遷一定受影響」。有公務員團體憂慮一旦違反聲明或誓詞須負上刑責,政府有權提出刑事起訴,「個刑責係天淵之別」。
公務員事務局上月12日發內部通告,規定今年7月1日或以後入職的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聶德權昨在記者會透露,至今約有2,980名新入職公務員簽署聲明,無人因拒簽而被中止聘用。
聶又指經諮詢和研究後,決定對現職公務員一次過安排全體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又指有關安排已進入尾聲,現正諮詢律政司意見,釐清和確定若有現職公務員拒絕宣誓或簽署聲明的跟進行動,短期內亦會與主要公務員團體溝通。
聶多次重申,公務員是政治體制一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是基本責任和條件,沒必要分階段進行。他指大部份公務員會以簽署聲明形式確認,常任秘書長或部門首長則須宣誓。若公務員拒絕或不理會「都係一個比較嚴重嘅事情」,局方會有跟進行動,「起碼升遷方面一定受影響」;但會否被中止合約,當局正諮詢律政司意見。
有公務員團體對政府突然要求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或宣誓,涉嫌單方面更改合約,政府或要面對司法覆核。聶德權指有關問題現正研究中,但認為聲明或宣誓內容是公務員基本條件,不會違反《基本法》或其他法律條文。他解釋,若現職公務員違反聲明或誓言,「一係違法,一係違規」,最嚴重是違反港版國安法,一經法庭定罪,會即時終止職務;若屬違規,則會按照公務員紀律懲處機制。
聶又演繹公務員政治中立的意思,稱是指不論個人意見及誰人執政,公務員也有責任支持特區施政。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現職公務員違規亦只會被解僱,「但如果違反宣誓,就係刑事,要坐監。如果打工打到坐監,你就好惡喎」。他指同事擔心被以言入罪,更憂在網上平台轉發帖文,也會被「篤灰」,促政府須制訂清晰指引。他認為政府向現職公務員「加插」宣誓或簽署聲明要求,涉及更改僱傭合約,必須雙方同意。若公務員不接受,不應視為違反僱傭合約。
大律師陸偉雄則指,在法理上若當初入職時沒有簽署效忠聲明要求,但之後要求可能違反法例,相信有人會因此申請司法覆核,「問題係JR個結果,對公務員定政府有利,因為過去從未試過,裁決交由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