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監管不力 海上垃圾承辦商疑篤數

海事處監管不力 
海上垃圾承辦商疑篤數

【本報訊】海上垃圾問題嚴重,審計報告發現多個部門監管不力,任由外判垃圾清理承辦商hea做及篤數,達致表現理想的假象。審計署批評海事處未有核實承辦商滙報的垃圾收集量。環保署於2012至2019年的八年間,記錄的承辦商都市固體廢物處置量僅約2.5萬公噸,惟承辦商同期報告海事處的垃圾收集量則達12.6萬公噸,兩者相差逾10.1萬公噸,前者更只佔後者19.9%,建議海事處調查事件。

海事處2005年起外判海上垃圾清理服務予承辦商,開支由2016/17年度約4,000萬增至2020/21年度約1.02億元。

海事處規定承辦商須每日清理海上垃圾。審計署今年6至7月實地視察,揭發承辦商馬虎清理海上垃圾,該署6月26日上午於長洲避風塘發現有漂浮垃圾,當時承辦商工人距離漂浮垃圾僅270米,但竟未有清理。該署下午以市民身份舉報,但工人仍無視。審計署6月30日再視察時發現垃圾仍在。該署三次視察其他避風塘,亦發生同類情況。

現時承辦商於轉運站處置海上垃圾,並由海事處發還轉運站處理垃圾的費用。不過,審計署發現海事處合約沒提及轉運站費由政府承擔,建議採取措施處理可能多付予承辦商的發還款項。2016至19年就處置費,海事處發還約31萬元。

豬手不屬垃圾 倡改通報機制

本地海灘亦經常堆積垃圾,沿岸垃圾由漁護署、食環署和康文署負責清理,去年共收集3,856公噸。其中漁護署負責清理部份海岸公園的垃圾,以五份合約外判予三個承辦商,惟審計署審查772個工作視察紀錄,發現18次實地視察中,漁護署人員找不到承辦商人員或是發現該員工已提早離開。報告建議署方跟進疑有缺勤個案。審計署又發現有大型垃圾耗時七個月才由龍鼓洲海岸公園移走。

本港海岸不時收到內地越洋「送禮」,今年7月屯門龍鼓灘湧現大量豬手,環保署與廣東省有通報警示機制,但審計署發現豬手不包括在海上垃圾的分類中,以致無法啟動機制,建議環保署應視情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