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號「美國隊長2.0」的中年男子七次因示威叫口號被捕,警方昨終以港版國安法起訴他,指控他高呼「香港獨立」等口號,呼籲市民在特定日子聚集,有關行為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案件昨日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外出,案件明年2月10日再訊。被告離庭時向公眾席高呼:「民主嘅果實,係用血同汗灌溉返嚟㗎!」
被告馬俊文(30歲),報稱無業,控罪指他今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威脅,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
據悉,被告曾在一些場合高喊「香港獨立」,獲群眾回應「唯一出路」;又曾高喊「香港建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告亦被指控曾在網媒訪問中,呼籲市民在特定日子聚集。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12周,以便警方索取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及檢視被告五部手機的內容,並反對被告擔保候訊。據知被告被指在三個月內19次犯案,當中包括10個地點,其間被警方拘捕七次,獲釋後多次重犯,犯案地點包括警署門外。蘇官最終拒絕辯方的擔保申請,案件明年2月10日再訊。
此外,地盤工人陳厚文(29歲)涉參與反國安惡法大遊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展示煽動刊物兩罪,他被指高舉涉案的橫額只是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當時國安法還未實施。案件昨日提堂,控罪指被告今年5月24日於銅鑼灣軒尼詩道與怡和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其間展示煽動刊物,即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訂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的刊物。被告毋須答辯。
據悉,被告在案發地點展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橫額。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9日,准被告續以1,000元保釋。
案件編號:WKCC4076/20,ESCC2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