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副教授張祺忠前年涉在港大宿舍偉倫堂用電線勒殺妻子案,控方結案陳詞指,不爭議張祺忠患抑鬱症,但他犯案前後如常生活,甚至謊稱妻子失蹤,不似失控或喪失判斷能力,而他作供時迴避與妻子的財務問題,質疑張因錢財而殺妻;辯方反駁指張祺忠動手時機和場所奇怪,他事後說謊,只因不懂如何處理神志失常下所做的事。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法官今日開始引導陪審團。
控方質疑被告張祺忠(56歲)供稱記不起如何用電線殺害妻子陳慧文,但在電線上打結需時,要神志非常清醒才做到,質疑他是否真的失控下犯案,又指陳慧文多次罵張,例如說「靠你揸兜都得」,但張的自尊其實沒受損。
控方不爭議張祺忠患抑鬱症及他因此而精神失常,但爭議這種精神失常是否足以減輕罪責。案發前沒人質疑或投訴張的工作表現,張犯案後又向姨仔謊稱妻子失蹤、如常游泳、放狗、和女兒報警、搬動藏屍木箱等,質疑他犯案前後及犯案時行事均冷靜理性,沒失去自制及判斷力。控方又提及陳慧文曾以支票存款及要求張開期票,張應知她為何如此但沒說出,質疑他與妻子有金錢糾紛,因而犯案。
辯方結案陳詞指,案發時姨仔在不遠處就寢,兒子更只跟張兩夫妻相隔一堵牆,若張祺忠有意殺妻,他下手的時間、手法、動機都奇怪。辯方重申事件與金錢無關,張只因失控才犯案。辯方亦反駁控方質疑被告作供迴避的說法,指張踏上證人台自辯五天,其間一直努力回答問題,認為控方的說法不公允。辯方又提及,沒有人想將家醜展露人前,但張的女兒張思慧出庭作供,提及家人因弄污廁所板起爭執,要講述如此可笑的事,實在需要勇氣。
案發約於前年8月17日,張祺忠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罪,惟控方不接納。
案件編號:HCCC2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