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尚十」對峙 消防車掉頭

警民「尚十」對峙 消防車掉頭

【本報訊】死因庭早前播放的新聞直播片顯示,案發當日凌晨有消防車到達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的「尚十路口」後不久,便離開現場。警方證人強調,當晚沒阻礙消防車駛入尚德邨。消防隊目昨出庭供稱,當日細搶救車駛至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的十字路口時,現場有大量示威者「企晒喺個位度」,不適合車輛行駛,故下令掉頭;惟他相信示威者不是故意阻礙。在警方大狀追問下,黎同意客觀上是因為示威者阻擋而掉頭。

消防隊目黎偉傑供稱,當日凌晨零時45分接獲火警通知後,寶琳消防局立即派出一輛細搶救車及一輛升降台車。因預期途中有嚴重阻路情況,故兩車採取相反方向路徑行駛,以確保若其中一車遇到路障,另一輛車仍可較快抵達現場。當日他擔任細搶救車主管,與另外四名隊員同行,沿寶琳北路及寶康路前往尚德邨。

消防通訊錄音顯示,凌晨12時50分有消防車向控制中心報告,指有防暴警員及示威者,未能進入尚德邨。1時01分,升降台車人員稱案發停車場無煙無火。

「當時毋須找警方開路」

黎憶述,當車駛至唐明街與寶康路交界附近時,他發現唐明街有磚頭、雪糕筒、膠欄等雜物堵路,遂指示隊員下車搬開雜物,「大概十秒八秒」便完成清理。其後細搶救車繼續駛至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的尚十路口時,他發現左邊是警方防線,右邊是示威者,考慮到留在車內候命司機的安全,故決定掉頭駛回寶康路。

至零時53分,他與三名隊員在廣明苑一個足球場外的巴士站下車,揹上呼吸輔助器及在頸上掛上面罩,然後步行前往尚智樓消防控制室,會合乘升降台車到場的現場總指揮詹德鵬(譯音)。

警方代表大狀熊健民查問下,黎供稱細搶救車原本想右轉駛入尚德邨,但駛至尚十路口時,他認為並不適宜經現場進入尚德邨商場,需要另外尋找合適路線,遂下令掉頭。大狀指出,如有需要會找警方協助開路,但黎當時認為沒需要;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