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中秋節有人在紅磡海韻軒酒店附近聚集,向結婚擺酒的警員「祝賀」贈興。休班海關關員當日與友人駕駛電單車途經現場,遭警截查搜出對講機,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早前獲撤控的友人出庭作供,力證當日將裝有對講機的腰包放進被告背囊,被告對此毫不知情。惟裁判官鄭念慈裁決指,被告身為關員,理應知道不少帶毒品人士均會聲稱只為幫人、不知所帶是甚麼物品,被告卻盲目相信朋友,不合常理,裁定罪成並罰款5,000元。
被告林熾輝(26歲)聲稱腰包是幫朋友保管。被告中學同學伍展邦(26歲)早前獲撤控,以守行為方式結案,但上庭為林作供。
鄭官裁決時指,伍供稱當日打算帶該兩部工作用對講機去深水埗維修,但不即時使用的講機應理應放在一起,當時兩部對講機一部在被告背囊,另一部卻在電單車儲物空間內;且開機時頻道不同,晚上10時去維修的說法亦不合理,拘捕被告警員作供則清晰明確,鄭官裁定警員誠實可靠。
鄭官又批評,身為有六年經驗的海關關員,其職業必定令他幫人處理物品時特別小心,被告卻對朋友腰包不加查看,不合常理,裁定被告在知情下管有非豁免領牌類別的對講機。
案件編號:KCCC7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