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興訟,追討投資「天比高」與大埔比華利山豪宅物業等利潤分賬逾7,000萬元。合作發展天比高的拍檔菱電發展副主席胡亮明昨日供稱,周星馳于文鳳分手後,曾分別向他提及利潤分賬的問題,他曾勸周謂「于小姐同你一齊咁耐」、「將最好嘅十年青春畀咗你」,建議周照顧于,向她支付承諾中的部份款項作分手費。胡亮明庭外稱曾經多次勸周于和解,但「條數傾唔掂」,對兩人關係變差大嘆可惜。
于文鳳一方昨日傳召合作發展山頂普樂道豪宅天比高的菱電發展副主席胡亮明作供,他稱2004年透過地產代理認識于文鳳和周星馳,合作投資天比高項目,最初他們只談生意,及後見面以食飯飲酒的社交居多。
菱電發展在天比高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負責建築發展、賬目會計,以及作為周星馳旗下星輝海外有限公司的公司秘書。項目包括天比高地皮重建而成的10號、12號、16號及18號四間獨立屋。周星馳一方指天比高是聯營項目,周星馳與菱電各佔五成,講明只會出售兩間,另兩間自用。
胡表示,由於天比高發展項目由周星馳牽頭,故他先讓周揀屋。周最初選10號屋,但數天後改變主意選12號屋作自住,原因是位處單邊,最具私隱度,並有較多泊車位。胡稱,周並非經常居於12號屋,故他一度對自住之說有保留。周於2011年搬進12號屋後,曾重新裝修,「感覺唔係一般示範屋嘅大路裝修,幾個人風格吓嘅」。
于文鳳早前表示,曾擬將天比高整個項目出售予恒基兆業。胡亮明指,2007年有地產經紀稱一位大地產商有意找屋自住,他認為可先了解對方出價。但他強調,出售計劃僅由他作主導,從未與周星馳討論。後來樓市開始復蘇,他曾向周建議賣盤。不過周很注重私隱,不想讓人睇樓。胡游說謂:「俾人睇吓冇壞吖,或者出價cannot refuse(無法拒絕)嘅,都可以考慮吓吖。」周最終答應,並先後兩次讓準買家睇樓。
胡又稱,周曾向他表示,曾答應于會就于協助的投資項目,「賺咗錢會分一成bonus畀佢」,因于是他的女朋友,但周沒有指明僅限物業投資,亦沒提及「饋贈」字眼。胡曾向周表示,雖然12號屋尚未有利潤,但于「同你一齊咁耐,佢作為好夥伴,將最好嘅十年青春畀咗你」,建議周要照顧于,履行部份付款承諾,作為分手費。
胡亮明庭外稱,與周于二人均份屬朋友,多次勸兩人和解,但「條數傾唔掂,大纜扯唔埋」。對事件鬧上法庭及二人關係變差,他大嘆可惜;又稱最關心是出庭作供後,「希望唔好是但一邊嬲咗我」。周星馳今早會出庭作供,司法機構對坐位作特別安排,庭內只預留14個座位給傳媒,如有需要,會考慮開放法庭外延伸部份供公眾旁聽。
案件編號:HCA1584/12、12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