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法終審 泛民:七成遊行和平

蒙面法終審 泛民:七成遊行和平

【本報訊】政府去年10月用緊急法訂立蒙面法,旋即受泛民司法覆核,今年4月上訴庭裁定緊急法合憲,蒙面法則部份違憲。政府和泛民提上訴,終院昨開庭審理。泛民一方力陳,禁在和平的未經批准集結中蒙面,是過度限制權利,數據顯示緊急立法前有七成遊行集會維持和平。惟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四分之一個案演變成暴力收場已算頗多,暴力程度嚴重,蒙面法旨在阻嚇。

案件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張舉能,及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審理。上訴庭裁定蒙面法只適用於非法和未經批准集結,規管合法遊行集會違憲。政府爭取蒙面法規管合法遊行集會,而申請覆核的24名泛民時任立法會議員,則針對規管未經批准集結提上訴。

馬道立:立法可阻嚇暴力

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代表泛民陳詞指,一刀切禁止在未經批准集會蒙面,是過份侵犯權利,蒙面有許多合理原因,例如避免起底。陳引述警方證供,去年多個和平集會遊行演變成暴力收場,但仍有超過七成維持和平;再者,遊行可橫跨一段距離,和平的市民沒理由須為少數人不守規則而承受後果。

惟馬道立直言,四分一集會遊行變暴力算是頗多,證據顯示暴力屬極端,如縱火,有人命傷亡,蒙面法有阻嚇作用。陳回應指,多達四分之三集會遊行是由始至終和平,而過去九個月已無大型衝突。馬官問緊接蒙面法訂立後的情況如何,陳指當時的中大、理大衝突已是最後幾次衝突,而法庭不應只看一小段時間。

陳文敏指禁蒙面應有條件,如有合理懷疑有不法意圖。馬道立質疑如何執行,重申阻嚇需要。法官李義亦指遊行現場瞬息萬變,生事者從四處滙集,難當場評估風險。陳指阻嚇總是吸引,若要阻嚇甚至可全城宵禁,但需要適當平衡。終院今繼續聆訊。

另一上訴人梁國雄昨開庭前發言,提到去年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港澳辦猛烈抨擊原審違憲判決,近日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提出司法改革論,亦是對本案施壓。

梁稱理解司法機構承受很大壓力,惟希望法庭「是其是,非其非」,秉持司法獨立保護港人權利,不管人大會有任何決定,「唔係我哋法院去屈膝」。

案件編號:FACV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