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新香港長官鄭月娥藉陳同佳殺人案,提議修改《逃犯條例》,誓把引渡範圍擴及大陸,輿論譁然。五月九日,鄭月娥力排眾議說:「我們必須防止罪犯逃避法律制裁,藏身香港,令香港淪為罪犯天堂。」
現在,中共制訂了「港區國安法」,要引渡疑犯往大陸,已經了無障礙,但香港卻從此成為罪犯最高天堂,不只是普通天堂而已。
首先,臺灣求與香港司法互助,引渡陳同佳,鄭月娥政府卻置之不理,只管「政治正確」,唯恐司法互助等於承認臺灣政府。不但如此,陳同佳還獲送進庇護屋,由納稅人供給食用居室,優哉游哉,至今一年有餘。這樣優厚的逃犯待遇,天下無有。
第二,澳洲、加拿大、德國、英國、美國、紐西蘭、法國、芬蘭、愛爾蘭、荷蘭等民主世界國家,相繼宣布不會再引渡逃犯到香港,這不奇怪,畢竟香港法律已經大變,不復獲得這些國家信任;但鄭政府隨即也宣布不會引渡逃犯到這些國家,卻十分奇怪,畢竟這些國家的法律基本沒變,仍應獲香港信任。鄭政府明顯只求政治報復,絲毫不怕香港淪為逃犯最高天堂。
去年,鄭政府要修改《逃犯條例》,質問反對者說:「你們寧願陳同佳這樣的殺人犯在社會自由走動嗎?」現在,陳同佳之外,多國的殺人犯、強姦犯等等,都可在港自由走動,鄭政府卻若無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