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問林有四案底應否加刑

官問林有四案底應否加刑

【本報訊】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認罪後,昨由代表律師求情,指三人是關心社會年輕人,要求法庭考慮判處非即時監禁刑罰或緩刑。惟遭裁判官王詩麗逐一反駁,指辯方要求緩刑是否代表他們理應坐監,更稱有四項案底的林朗彥再次犯案,「法庭喺呢個基礎上,係咪可以加刑呢?」

資深大狀駱應淦昨為黃之鋒求情時,提到他自2011年創立學民思潮起加入社運,其政治生涯獲Netflix拍攝紀錄片。他從政多年在本地及國際社會上有些認可或表彰,但強調這並非「炫耀、認叻」,只是講述他個人背景。

問辯方是否認同黃應判囚

駱稱案情不涉煽惑暴力,並呈上案例指可考慮判緩刑,惟王官反問,是否即認同黃理應判監。

代表林朗彥的大律師譚俊傑求情指,林只被控一項控罪,只有少數片段與他相關,顯示他參與程度較低。王官反問他有四項案底仍犯案「係咪可以加刑呢?」大狀稱現時控罪較非法集結為輕,事件中沒人受傷,希望法庭考慮緩刑甚至社會服務令處理。惟王官明言不考慮判社會服務令。

至於周庭,駱資深大狀透露「讀書幾叻」的她剛從浸大畢業,並呈上多封由大學教授撰寫的求情信,指周庭為人善良謙卑、誠實簡單、當時並無意圖令現場出現暴力。惟王官指周被控與黃之鋒等人夥同犯案,駱則稱現場掟雞蛋等行為並非他們所呼籲的行為。

駱指,「呢一類型嘅案件,有人認為呢幾個後生仔好難得」;但立場相反的人卻會認為他們「搞搞震,不務正業」,明白法庭不應判斷政治取向,望判刑考慮其背景及年紀等因素。

駱最後提到,黃剛從公開大學畢業,欲參與下月4日的畢業典禮,王官即謂會在當日之前會完成判刑。王官並指周庭早於提堂階段認罪,可獲認罪三分之一的刑期扣減,但黃林兩人開審前才決定認罪,駱稱希望法庭盡量扣減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