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警員涉於去年中在北區醫院內,以酷刑虐打被綁床上的六旬老翁,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揭發。三警事後離職,其中兩人昨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發時,老翁在封閉病房內遭警員以十多招虐打約23分鐘,包括摑臉、搥腹、警棍塞口、拔腳毛、用電筒照眼等,他多次被揑及毆打下體,又遭警棍戳臀部及陰莖。其中一警以警棍作抽插狀,更威脅老翁謂:「我搞埋你老婆。」令老翁受驚欲撼頭自殺。
被告依次為歐國偉(26歲)、鄧文謙(25歲)及林易昇(31歲)。三人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即於去年6月26日身為警務人員,在北區醫院無合理辯解而毆打姓鍾事主(62歲)。歐、鄧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還柙候懲,林則否認此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其案件今續審,控方不會傳召證人。
據兩被告承認的案情,去年6月25日晚上,醉酒事主在上水天平邨天明樓與途人爭執。警方到場調查後,事主突然情緒激動,拳打警員臉,最終遭制服拘捕,送往北區醫院檢查。
約凌晨2時,躺在觀察病房的事主於歐經過身旁時,突然踢他嘴角。警員於是把他手腳綁在床架,後來移至病人休息室,三被告相繼入房。林關上房門後,立即掌摑事主兩次。接續約23分鐘內,歐及鄧不斷以事主的上衣及被子蓋着事主口鼻,繼而不斷毆打及襲擊他,包括掌摑他的臉逾20次,又扯他頭髮並搖晃頭部。
其間鄧曾大力擠壓事主的臉及眼,強行張開他的眼皮,歐則以電筒照事主眼睛達六秒,二人重複照射事主眼睛。事主曾掙扎,但鄧不斷重搥其腹,令他身體彈起。其後歐扯事主腳毛十次,歐及鄧又毆打、揑、以警棍擊事主下體共十多次,事主面露痛楚,合攏雙腿並跳起。
二人其後離開房間,事主因過度受驚,以頭撞床架欲自殺,房間外的看守警員立即入房制止。及後歐、鄧再進房,歐以事主的上衣及被子蓋着其嘴巴,以阻他求救。鄧則脫下事主內褲及短褲,並以警棍碰其裸露下體數次,又以警棍「戳」他的臀部及陰莖,並作出抽插動作達六秒,其後為事主穿好褲子。
事主被毆打期間曾喊「救命」,另外其中一名被告曾向事主說出其太太及兩名兒子姓名,要脅「我搞埋你老婆」。另有警員曾在離開房間前,向事主說「我轉頭返嚟再炮製你」。事主案發後被驗出關節、膝蓋多處擦傷瘀傷,兩邊胸壁觸痛及瘀傷,亦患上適應障礙症,以及情緒低落、難以入睡、覺得無助及恐懼社交等,並不時回想受襲經過。
事主其後承認普通襲擊及襲警罪,判囚六個月,服刑約三周後上訴,獲即時釋放。案發後,事主兒子多次投訴不果,直至開記招追究,警方才拘捕涉案三警。
案件編號:DCCC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