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雞一點都不好吃,肉地既粗入口又沒有味道,不能怪紅莓苔子和栗子喧賓奪主,美國人除了感恩節平日也不捧它上桌,只會用來填三文治,必須加很多很多白汁,否則難以下嚥。我倒記得同樣由新加坡去三藩市的鄧姓同學為了表示融入環境,親親熱熱稱之為大雞,說唐人街店鋪的牌子這麼寫,乍聽以為他把「火」字看成「大」字,再想才恍然大悟:是音譯!七八十年代都板街一帶撞口撞面都是講台山話的老華僑,和主流社會各行各路,三十八號巴士被戲稱東方快車——當時「東方人」這稱號還沒有遭扣上政治不正確帽子,街頭巷尾《花鼓歌》餘音裊裊,誰也不以為忤。
感恩節食物我最懷念eggnog,牛奶混雞蛋的熱飲,濃度和色澤近似小時候恨之入骨的魚肝油,當初A興致勃勃從超市買回來,一望完全沒有意欲嚐試,經不起勸喻呷了一口,不料立即上癮。正宗飲法加白蘭地,那我就不奉陪了——不像hot toddy,因為據說有治療傷風功能,當苦口良藥醉得心甘情願。不過熱蘋果汁加肉桂也可禦寒,是熱可樂加薑的姊妹作,更適合我這類毫無酒量的俗人。Eggnog法國遍尋不獲,去年遊河內,見到越南國飲蛋咖啡,馬上自作多情喚起味蕾的記憶,可惜徹底不是那回事,只有甜味沒有蛋味,口感也南轅北轍。最近巴黎第二次封城,頻頻去Christian Constant買朱古力慰勞自己,從前他們店鋪在第六區蛋糕美味可口,搬到第五區減產,鎮店之寶「黑太陽」沒有了,今季竟然賣南瓜批,簡直喜出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