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一日,香港公安拘捕六名立法會民主派議員,原因是「擾亂議會」;三日,又拘捕香港電臺記者蔡玉玲,原因是她為了揭發元朗「愛國」黑幫身分,查閱車輛登記細節作新聞用途。或問立法會在朝派議員也參與「擾亂議會」,在朝派報紙《大公報》、《星島日報》等也曾「查閱車輛登記細節作新聞用途」,為什麼卻不見公安拘捕?行政長官鄭月娥十一月三日解釋說:「香港法治基礎穩如磐石,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議員也要守法。」六日,又解釋說:「新聞記者也要守法。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大家可以放心。」
香港人可以放心的例子,指不勝屈。十月一日,民主派有義工到銅鑼灣派發防疫口罩,一到場即被武警包圍、驅逐,以免「阻街」及「觸犯防疫令」;同日,在朝派有團體在北角派米,招來過百人聚集,卻一不會阻街,二不會觸犯防疫令。十月二十六日,民主派區議員葉錦龍遭公安拘捕,罪名是「損毀一張警察通告」;同時,三十多名男女大搖大擺闖入香港大學,盡毀學生求民主的海報,則不但免問「損毀他人財物」之罪,還獲保安員殷勤送行。至於《蘋果日報》將軍澳工業邨廠房「非法經營獨立公司」,即遭幾百公安包圍搜查,更不奇怪,其他工業邨廠房「非法經營獨立公司」,則公安視而不見而已。
這就是新香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原則,後生一輩要好好跟鄭月娥政府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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