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多謝我為香港人講說話,我只想講:「我覺得自己土生土長,做回自己應該做過的事,很普通的香港人,看見香港突然之間好像淪陷一樣,完全在我自己常識之下,從沒想過會這樣發生。」「人不能因為恐懼而沒有自己立場,我字典裏只有一個字不會寫:驚。如果覺得是對的,因為驚而不去做心目中想去做的事,就沒意思。其實傷感的,整個社會是這樣,是不健康的。」這番話,句句從本人心底裏掏出來,任何場合,你要我大聲吶喊出來,也義不容辭。
這是無數香港人的心聲,是的,其中也包括陳百祥。敬告各位,以上其實是我這犯賤的人,上去HKG報一字不易記下他授勳感言。Ha?hahaha!大家不必訝異,更無需歡喜,繼而想吐,陳生也為這不健康社會感到傷心,「人不能因為恐懼而沒有自己立場」,這句話不具名轉發到藍黃地盤,保證無差異,上萬個like起跳。
差別只在兩個括號之間,陳百祥多了這一段:「我經常強調,你有你想法,我有我想法,沒關係,但我有一條底線……」到此為止,也沒什麼,關鍵是那條底線:「你一定要守法,不能犯法,疲於奔命在前線警務人員,又暴力、又燒他、傷害他們,沒人講稍為鼓勵的說話,沒人講公道說話。那我就自發性來講啦。」
當我發現,我或我們與陳百祥的距離,竟然幾十個字就講完,我只有四個字:「悲欣交集」。欣慰者,原來都為香港好,原來撕裂了的尚有修補的可能,好像有,除非沒有。所悲者,那段距離,幾十個字有幾十萬公里那麼長。分歧點就在於撐警這老問題,以及不能犯法,哪怕是惡出國際的國安法。
HKG報,用「敢言撐警,只為公義」為題,以「叻哥真係藝人典範!」為那段得獎感言做副標題,看後怵目驚心之餘,啟發良多。
此後,本人會對「公義」絕口不提,避免跟「叻哥版」的「公義」重疊。此外,撐警或恨警,的確都需要勇氣,如果真心撐警,需要揹起喝倒彩謾罵批評甚或恐嚇,需要被黃絲討厭的勇氣;那只是無權者的權力,相反,嚴厲批評警察,站在掌權者對立面,成為警察眼中釘,勇氣不以斤秤,那需要被藍絲小粉紅謾罵的勇氣,還有被神一般無所不在打壓與被消失的勇氣。所以,此後,本人對「勇敢」與「勇氣」會有更深沈的反思。
唉,我或我們與「藝人典範」,原來在這交會時互放過光亮,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