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在反修例運動執勤時經常隱藏識別編號,高等法院日前裁定,警員執勤時不展示編號的做法違反《人權法》。警務處長鄧炳強昨稱警員會暫時停止使用行動呼號,並與律政司研究後決定就法院裁決提出上訴。至於日前國安處接手調查中大遊行一事,他表示已經掌握初步證據,證據充份會採取拘捕行動。
有傳媒引述警隊內部通告,因應法庭裁決,要求警員暫停使用行動呼號卡,並會取決行動性質佩戴委任證。鄧炳強昨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向傳媒確認,警員會暫時停用行動呼號,警方與律政司商討後決定就裁定提出上訴。
他重申行動呼號是要避免警員及家屬被起底,而每個呼號均「獨一無二」,呼號重複而不能辨認僅屬個別例子,但若然真有此事會調查,「其實呢個(呼號重複)係唔應該出現。」
日前約百名中大畢業生在校內遊行,部份人手持「香港獨立」及「光時」旗幟,並高呼「香港獨立,唯一出路」。校方其後報警,國安處接手調查並到場蒐證,當時多名國安處人員亦有戴委任證。
鄧炳強表示,任何人只要犯法,不論身處何方都要有心理準備會被拘捕,已掌握初步證據,證據充份會採取拘捕行動。
中大校方則在昨日就事件發表聲明,表示因發現校園30多個地點遭塗鴉,情況由11月11日開始越趨嚴重,塗鴉涉及港獨字句,故大學於19日早上、即中午學生遊行前已報警,但又稱為防遊行情況失控,大學亦就此通報馬鞍山警署。
校方聲稱是從網上得悉國安處已接手處理並展開調查事件,但由於案件已經進入調查階段,不會評論個別個案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