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點知中大會衰到咁? - 馮睎乾

但你點知中大會衰到咁? - 馮睎乾

香港大學來了一個疑似黨委副校長,已夠使人氣悶,殊不知中文大學高層更出位,竟報警舉報自家學生,兩校校友的心理陰影面積,哪一個比較大,真的無法估量。公眾對於這件事的反應,照例是撕裂的,一方撐學生遊行無罪,一方讚校方報警有理。中立的我,不以所謂政治立場為先,只想談談道理。

站出來支持校方的,有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也有中大社會科學院榮譽教授曾鈺成。曾鈺成說,港區國安法已經實施,若學生或市民喊口號舉標語,宣揚「港獨」,可能違反國安法。他認為,大學校方相信有人在校園內違法,當然要報警。譚耀宗的說法一樣。這類千人一口的黨八股,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但千萬不要麻木,更不要視為理所當然。

光是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這類口號,是否等同違反所謂港區國安法呢?很多人大概已忘了:這道問題的答案,並無定論。由始至終,只是特區政府在國安法實施初期,單方面發聲明,稱「光時」口號有顛覆國家含意,藉以威嚇市民噤聲而已。如果政府聲明等於法律,那為什麼需要立法會?既然不需要,為什麼還要浪費公帑養一群垃圾?

撇開政府聲明不論,讓我們看看神聖不可侵犯的「港區國安法」條文怎麼說。所謂「分裂國家罪」,是指「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指「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光是喊口號,不管內容是什麼,真的可以等同「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或「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嗎?

按照某「國家領導人」所推崇備至的英國人標準,我們不妨從「明理的普通公民」(the ordinary intelligent citizen)角度判斷:喊「光時」或「港獨」的口號,到底算不算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的「行為」呢?這涉及言語和行為的根本區別。為免你一不小心,以「政治正確」凌駕邏輯或常識,我們不妨換些字眼提問:你講「仆街」,是否可告普通襲擊?你喊「死全家」,是否可告謀殺?你罵「X你老母」,是否可告強姦?

如果曾鈺成、譚耀宗以及中大校方高層,對以上三題的答案都是「可」,我不反對你報警。我無法跟瘋子講道理。但如果校方仍沒有自甘墮落到裝瘋賣傻這個地步,就不應該像曾鈺成所形容般,「相信有人在校園內違法」。請問你「相信」的理據是什麼?就憑七月初那個所謂政府聲明?你要守法聽話沒問題,但也沒必要聽話到協助政權恐嚇,尤其是你假假哋都係大學。沒有人期望段崇智是蔡元培2.0,「但你點知中大會衰到咁?」由他領導的管理層,竟會淪為胡亂篤灰的「紅衛兵」。

中聯辦發言人稱,畢業典禮「是一生中莊嚴神聖的時刻」,「但參與鬧事近百人的粗暴行為,不僅違反政府限聚令,玷污美麗校園,也嚴重褻瀆了絕大多數畢業生及親友的感情」。事實上,今年中大畢業禮改為網上舉行,有學生回校遊行,又如何影響「莊嚴神聖的時刻」呢?播錄音帶也拜託做點功課,宣講黨八股也要專業一點,否則就是褻瀆國家。至於說到「玷污美麗校園」,學生拍馬也比不上被校方召來的港警。

新亞書院奠基者錢穆先生,一九八零年在台北故宮博物館做演講,提及清朝尚沒有警察,後來中國就一天沒有警察也不行,由是慨歎:「我們在警察之下,我請問諸位,我們應該不應該講獨立,應該不應該講平等,應該不應該講自由?但人總是個人,不能緊跟政府警察跑。」錢先生九泉之下,若知道今天校方不但「緊跟政府警察跑」,還跪求警察牽着自己的鼻子,踐踏學生的尊嚴,不知有何感想?「莊嚴神聖」的大學精神,不是唯命是從,而是不畏姦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