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在去年8月5日發生激烈警民衝突,警方施放催淚彈以驅散示威者。有區議員女助理自製由衣架製成的投擲器,打算掟走催淚彈,藉此保護街坊,在警方驅散時當場被捕,當時仍拿着投擲器。她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認為她的所為減低催淚彈威力,屬加刑因素,判監五個月。被告臨入囚室前,向到來支持的親友做手語:「保持希望」;親友「送囚車」為她打氣,不斷說:「撐住呀!」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許敏芝(24歲)熱愛藝術,今次已得到刻骨銘心的教訓,她認罪顯示承擔罪責,承諾日後會用合法方法表達意見。
嚴官稱被告有計劃犯案,被告所為削弱催淚彈的效用,意圖與警方對抗,亦有造成他人受傷的風險,以上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故以入獄九個月為判刑起點,被告認罪獲三分一折扣,她沒有案底,且真誠認錯,額外獲一個月扣減。
西貢區議會區議員梁君安為被告上司、梁及辦事處所有同事、被告家人及中學校長亦到法庭。被告臨進入囚室時向他們做了一個手語;其代表大狀其後指該手語意思是「保持希望」。
被告於去年8月6日凌晨在深水埗欽州街和長沙灣道一帶藏有投擲器,該工具可將石頭擲出13至14米遠,有警員拍到被告案發前在現場封鎖線附近聚集。
案件編號:KCCC19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