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有愛國組織成員就鍾翰林一案上庭供稱,當時見「煲底」位置有人揮舞港獨旗幟,遂揮動國旗抗衡以「宣示主權」,在盤問下豪言「國旗係我哋嘅生命嚟㗎」。
保衞香港運動成員黃勵賢供稱,當時見「煲底」位置有人揮舞港獨旗幟,遂揮動國旗抗衡以「宣示主權」。辯方播片,問黃是否曾於衝突前搶奪一名女子的背囊,黃自言不記得。辯方質疑:「記得揸旗,但唔記得搶背囊?」黃謂:「我覺得保護國旗重要過搶背囊。」
辯方質疑,黃聲稱要保護國旗,卻由安全位置走到衝突前線,黃僅稱:「要揮旗嘛。」辯方指她用國旗打人,黃高聲反駁:「我唔會用嚟打人,國旗係我哋嘅生命嚟㗎。」惟黃承認沒看見國旗被損壞的經過。
此外,保衞香港運動成員張美芬承認口供沒提及旗杆是她與人拉扯時斷裂。辯方播片指出,當時有人跌在地下,她見狀大力拍掌;張不同意,辯稱:「佢扯我隻手痛,我捽吓對手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