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胎》被指抄襲 導演或提告

《怪胎》被指抄襲 導演或提告

台灣電影《怪胎》在今晚舉行的金馬獎獲得六項提名,視為大熱之一,此片前日在港上映,但香港電影公司JK Holding Limited上周一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怪胎》抄襲該公司於2017年出品的舊作《寵我》,要求法庭禁止電影在港上映、銷毀侵權作品。雖然《怪胎》安排在百老匯、UA、英皇及嘉禾等共32間戲院上映,但MCL全線11間戲院、影藝、新光及巴倫紐合共14間戲院退出。

《怪胎》的香港發行公司高先電影昨日發聲明,稱《怪胎》和《寵我》兩片題材、劇情有「根本性不同」,故認為不涉及任何抄襲及侵權行為,而對JK Holdings Limited向各院線提出停止上映的要求,高先會保留一切追究損失之權利。《怪胎》導演廖明毅昨日亦發聲明,重申《怪胎》是他本人原創作品,他在8月19日收到對方指控前,根本不知《寵我》一片存在。廖明毅表示指控嚴重影響他個人信譽,並指:「抄襲這個字眼,是對創作人最大的污辱。」有必要的話,他更會提告:「這是我們捍衞原創電影的方式,也是捍衞原創的態度。」

廖明毅 資料圖片

《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