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1月尖沙嘴舉行「人權民主和你Sing」活動,爆發警民衝突,其間一名15歲名校男生途經現場,被指向警方防線投擲膠水樽,水樽沒擊中人,警員在現場亦找不到水樽,惟男生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裁判官彭亮廷昨指男生從無認錯,「白啲講覺得法庭判錯你」,惟考慮到他已還柙三周,為取平衡,判他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現年16歲就讀中五的男生昨獲父親、教師及同學等到庭支持,父親聞判失聲痛哭。男生上月30日被裁定罪成,彭官將他還押壁屋懲教所候判。他上周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校長、副校長、訓導主任、修士,及家教會幹事等逾十人到庭支持,但最終被拒,續還柙至昨天判刑。
辯方昨指,被告得到家庭及學校充份支持,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容許被告重返校園完成學業。彭官則指被告從未承認犯錯,一心只為逃避拘留式刑罰,「悔意欠奉,仍要求判處社會服務令,我都係第一次見」,惟考慮被告已還柙21日,若判更生中心等拘留式刑罰,必會判拘禁數月至半年,刑罰與控罪不成正比亦不相稱,故只能判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2日當晚在西洋菜南街近亞皆老街犯案。彭官裁決時特別提及,水樽可能於案發後被人收起或踢走,找不到水樽「唔認為係個乜嘢嘅疑點」,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WKCC700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