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7歲退休女警兼警嫂去年9月疑因與一名青年政見不同起爭執,遭在場人士包圍阻止離開,其間她突然強吻青年的嘴,最終被控非禮及襲擊,案件昨開審。控方庭上播片,顯示女被告與圍觀人士爭執,又聲稱要「打曱甴」;及後她見皮膚白皙的男事主以手機拍攝,突然上前強吻他的嘴,事主立即抹嘴並推開她,但她得手後不但滿臉笑意,更表示「我再錫㖭呀」。事主報警,卻遭警員以襲擊罪拘捕,更勸他和解。
案件由裁判官劉淑嫻審理。被告吳葉淑芬(67歲)被控一項非禮,指她去年9月5日在長沙灣海麗邨海和樓公園猥褻侵犯X,即吻X的嘴;兩項普通襲擊罪則指她恐嚇要再錫X,和打X的手機因而撞到他的臉。
男事主X於屏風後作供,憶述案發當晚約10時多,有人發生爭執,他遂用手機拍攝事發經過。被告突然上前,質問X為何拍攝她。X反問為何不可,被告隨即傾前吻X的嘴一下,X立即退後抹嘴;被告欲再上前,X遂推開她。事後被告再次上前問:「信唔信我再錫多你一下?」又打X的手機一下,X的手機撞到他的臉,令他感到痛楚。
其後警方接報到場,X表示被告襲擊及非禮他。到達警署後,警員以普通襲擊拘捕X,又勸喻X與被告和解,因X也推了對方一下。X不肯,指是被告先動手及非禮他,他才會推開被告。最終X獲准保釋。
控方於庭上播放現場片段,被告聲稱警察應該「打曱甴!蒙面嗰啲呀」,又與圍觀人士對罵。擾攘一輪後,被告突然走到X跟前,質問X為何拍攝她。X反問「係咪犯法呀?」被告突然上前吻X的嘴,有途人尖叫,X立即推開被告。被告吻完X後,嘴角上揚,滿臉笑意。圍觀人士高呼:「好X核突呀!」「留返啲口水呀!留返DNA!」被告則回應:「我冇郁手呀!」其後雙方持續爭執,X繼續拍攝,被告則作狀欲上前再強吻X,並謂「我再錫㖭呀」,X連連後退。
辯方盤問X,問他是否知被告曾任職警員,她的丈夫亦是警員;X答不知道。辯方更指因X得悉被告與丈夫均為警察,打算「起底」才刻意拍攝對方,X否認。
辯方作出中段陳詞,指猥褻需視乎周遭環境,親吻並非必然猥褻,聲言控方證據薄弱,本案最多只屬普通襲擊。至於第二項控罪,案情中指的「再錫」兩字並非恐嚇,而是激動盛怒之下衝口而出,沒有意圖。控方回應指,吻嘴明顯與吻面不同,本案行為可視作非禮行為,而且中國人接吻有別於西方社會,控方有基礎以非禮罪檢控被告。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WKCC46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