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本月初被上門拘捕,指三人於今年5月至6月在立法會會議廳潑臭水阻止《國歌法》三讀,導致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精神受創,因而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等罪。案件昨提堂,辯方要求押後案件,等候終審法院處理相關立會條例的上訴結果。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訊。「慢必」陳志全於庭外表示,他被郭偉強拖行的案件遭律政司介入撤控;反之本次事件沒有任何人受傷,三人卻高調被捕,直指現時政治打壓無所不用其極。
許智峯(38歲)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指他今年5月28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令會議程序中斷。他另被指在會議室內意圖使梁君彥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向他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甲硫醇、硫化氫和一氧化碳的物質。
另外一案於6月4日發生,許智峯、朱凱廸(43歲)及陳志全(48歲)各被控與上述相同的控罪,指他們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令會議程序中斷;又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含有氨和苯并吡咯的物質。許智峯因涉及兩案,須繳交2,000元保釋金,其餘兩人獲准以1,000元保釋。三人均須居於報稱地址,並且每周向警署報到。
控方指控兩次潑液體事件後均須消毒會議廳,清潔費用合共逾25萬港元。保安人員表示該氣味比糞便更難聞,陳凱欣聲稱因聞到臭味而產生敏感,其後被送院就診;葛珮帆亦指因事件導致不適。
案件編號:WKCC4002-4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