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屬實 濫暴警員升職

投訴屬實 濫暴警員升職

【本報訊】 根據監警會年報,過去四年平均每年有近五成處理投訴,最終被列為「無法追查」,報告沒有逐一交代案情或無法追查原因。

投訴過程長期拖延

立場記者陳朗昇去年採訪反送中運動期間屢次遭受警暴,因曾在直播期間被警員公開展示其身份證,又曾被近距離發射胡椒球槍,他先後就六宗事件投訴,大部份投訴已滿一年,但一宗也未有結果;也有投訴屬實的警員竟可以升職。

陳朗昇表示「好多謝法官講返句人話」,並指法官判辭點出監警機制千瘡百孔,例如投訴警察課人員每隔兩至三年就會調職,「查嘅對象有機會係將來嘅上司,點可能會認真查呢?督察級以上又有冇能力做?」每一宗投訴,投訴人要預備投訴文件,每次花數小時落口供,然後是無了期等待,他形容整個過程相當磨人,「最後好可能警察話查唔到,然後監警會話同意警方決定」。

除了投訴長期拖延,更有被投訴屬實警員可以升職。油漆工人梁偉文在傘運期間路過旺角佔領區遭警員拖走並壓低制服,導致左手手腕骨折及身體多處受傷。他向警方民事索償,警方願意和解並賠償18.9萬元。梁昨透露,事後投訴警察課證實「投訴屬實」,監警會得出同樣結論,警方聲稱進行「內部處分」但拒絕向梁透露結果。梁的律師近日發現,有份對梁施暴的一名警員居然獲升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