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派去年成功光復區議會後,林鄭政府對區議會的打壓和削權接踵而來,更伸延至懲教院所公務探訪。油尖旺區議員李傲然早前收到懲教署就申請公務探訪申請回覆,以有關在囚人士非居住油尖旺區為由,否決李公務探訪申請。李傲然批評署方政治打壓民選區議員,同時剝削在囚人士應有權利。
李傲然昨於facebook發文指,他原打算昨日為一名在囚人士進行公務探訪,但一直未獲懲教署回覆,到昨日才收到署方回信,聲稱有關在囚人士「並非居於油尖旺區,公務探訪與香港法例第547章《區議會條例》第61(a)條所列明的區議會職能無關」,署方又在信中指,若有其他理據支持該次公務探訪申請,可再向懲教署提出。
李傲然接受查詢時指,6月曾成功對同一名在囚人士進行公務探訪,今次是署方首次以《區議會條例》第61(a)條作拒絕,批評署方用公權力欺壓民選區議員,影響民選區議員履行公職,同時剝削在囚人士應有權利,「完全係政治打壓」。
荃灣區議員岑敖暉昨亦遭懲教署以相同原因,拒絕原定明早進行的公務探訪申請。岑在facebook發文指,上任後進行了超過50次公務探訪,曾經被懲教署以疫情為藉口拒絕申請,但是從來未曾以《區議會條例》拒絕探訪申請,亦未曾聽聞過有關探訪會觸犯或違反相關條例。懲教署回覆指,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區議員如要公務探訪在囚人士,須事先向署方作出申請,並提供資料和理據出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