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談消防車受阻「有高層次考慮」

避談消防車受阻「有高層次考慮」

【本報訊】事發當日於20分鐘內兩度下令向停車場發射催淚彈的時任衝鋒隊第4小隊指揮官黃家倫作供時,被家屬一方問到當時他有否考慮消防車不能進入停車場範圍,及有否考慮當時重傷的傷者可如何離開停車場?黃只謂當時有「較高層次嘅考慮」,並稱「面對隱藏嘅危險,我要清除威脅」。

代表家屬的大狀鄭淑儀問黃家倫帶隊離開停車場時,有否想過返回梓樂昏迷位置幫忙?黃回應指小隊離開停車場時仍被暴力示威者襲擊,其間有作出拘捕,一連串事件令小隊無法回現場幫手。他亦稱曾衡量是否有需要折返幫忙,但因現場消防員已指出人手足夠,而且據他所知消防會通知救護方面到場支援,故他選擇與小隊繼續行動,以清除威脅。

「清除威脅等佢哋救人」

大狀質疑,黃是否因收到上司、東九龍衝鋒隊署理警司丁家豪的指示,要求他即時撤離停車場,他才沒考慮是否需返回梓樂墮樓位置。黃否認,自言當時不知道、亦無從得知梓樂傷勢,故選擇繼續掃蕩行動。

大狀根據片段指出,有消防車在「尚十」路口無法進入涉案現場,黃回應謂:「我只係見到有消防車,但佢點行、為乜事喺嗰度,我現場係唔知㗎喎。」大狀再問他當時有否考慮消防車不能進入停車場範圍、又有否考慮過當時重傷的傷者要如何離開停車場。黃只謂當時有「較高層次嘅考慮」,指「面對隱藏嘅危險,我要清除威脅,等到佢哋可以救人」。黃日前看片後曾供稱,估計消防車因現場路口滿佈磚塊無法駛入,而掉頭駛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