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欠消防設施難申食肆牌

現場欠消防設施難申食肆牌

【本報訊】佐敦廣東道七死奪命大火,令人正視唐樓的消防隱患,亦暴露政府監管「慢半拍」。油尖旺區議員余德寶指,區內不少三無大廈,即無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或管理公司的唐樓。不少少數族裔在這類大廈經營平價食肆,可能語言障礙或對本港法例不熟悉未有領牌而無牌經營;他亦稱該類唐樓消防設施欠奉,沒有消防通道、自動灑水系統等,就算正式申請牌照,獲批機會亦微乎其微。

是次發生大火唐樓1951年落成,樓齡達69年,應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監管,並需要改善消防安全。但消防處和屋宇署尚未向該樓宇展開聯合巡查,亦無發出任何「消防安全指示」。據悉,現時受相關條例規管的樓宇共約13,500幢,消防處和屋宇署自條例實施後,截至今年10月底已巡查9,702幢目標樓宇。

政府在火警後採取亡羊補牢措施,揚言消防處及屋宇署將會展開特別巡查行動,目標是本年年底前完成巡查相若樓齡(即60年樓齡或以上)的約2,500幢住用或商住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