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保區議員被控擾秩序

踢保區議員被控擾秩序

【本報訊】今年5月底的反《國歌法》二讀遊行,警方多次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並拘捕近200人,當中包括在場監察警方行動的沙田區議員李志宏,以及中西區區議員葉錦龍,兩人其後踢保。事隔半年,警方昨晨突然上門拘捕李志宏,並落案起訴他一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將於下周一提堂。

■李志宏昨午獲准保釋。李志宏fb專頁圖片

「希望拉埋破壞安寧嘅黑警」

昨晨7時許警方突然上門拘捕李志宏,其facebook專頁隨即發文稱「有狗上門,未知咩事,無事會再報平安」,約一小時後再稱:「李志宏議員於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相信與今年5月24日港島遊行有關。據悉警方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李志宏。」

李志宏昨日早上被捕後,先被警員帶到田心警署,之後再被帶至灣仔警察總部,扣押約五小時後獲准保釋外出。警方其後指李志宏涉於今年5月24日,在灣仔鵝頸橋底作出喧嘩及擾亂秩序行為,使群眾起哄,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昨日於沙田區將他拘捕,並起訴他一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將於下周一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李志宏其後回覆本報時表示,警方拘捕他時沒有搜屋或帶走任何物品,初時是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將他拘捕,但落案卻指他「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他形容:「知道自己講嘢比較大聲,但係我都唔明白講嘢大聲點導致呢個喧嘩,或者擾亂秩序,覺得個控罪比較弱智。」

李志宏又指,控罪內容亦寫有「以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而他當日只是看到「黑警破壞社會安寧啫,希望佢都會拉埋嗰啲破壞社會安寧嘅黑警」。

■沙田區議員李志宏今年5月在反國歌法遊行時被捕,踢保後再於昨日遭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