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應第四波疫情或因輸入個案引發,港府今日起禁止所有在酒店檢疫人士接受探訪,並收緊獲豁免檢疫的外國領事館及機構人員檢測及隔離安排,由極高風險地區來港的外國領館人員須先於出發前48小時內取得病毒陰性結果,抵港後亦要接受檢測及等候陰性結果,才可離開,惟由非極高風險地區抵港的外國領館人員可自行返回住所等候檢測結果。所有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抵港後第12日需提交樣本進行第二次檢測。
食衞局上周六公佈今日起要求所有於酒店接受強制檢疫人士,在檢疫期內不得接受探訪。發言人補充,任何人違反檢疫令,擅自離開檢疫地點或容許探訪者進入接受檢疫酒店房間,均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監禁六個月及罰款25,000元。政府會突擊檢查,並與酒店管理層溝通,以確保法例有效執行。
香港酒店業主聯會執行總幹事李漢城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禁止訪客探訪檢疫人士安排合情合理,惟業界並沒有執法權,如用盡方法仍出現漏洞,責任不應由酒店負責。香港酒店工會主席徐考澧亦質疑單靠酒店職員處理,成效不大。他指酒店基本上不容許外人探訪檢疫人士,但承認部份業界未有嚴格監管,有檢疫人士會偷走出房到樓下餐廳用膳或食煙等。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昨表示,至今未能找出第四波本地個案與尼泊爾輸入個案的確實關連,又或是否有人曾到酒店探視強制檢疫人士,因而造成社區感染。她說,中心曾聯絡相關酒店希望可以翻看閉路電視片段,但因事隔太久,酒店已沒有保存。她又指政府正考慮收緊豁免人士安排,包括規定內地以外其他國家抵港人士必須到指定酒店檢疫等,並稱食衞局短期內將公佈收緊酒店staycation安排。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表示,現時入境人士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到預約酒店隔離,並不理想,建議當局設專車供隔離人士到指定酒店檢疫,確保做到滴水不漏,防止病毒傳入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