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家人名下物業按揭未還清

與家人名下物業按揭未還清

【本報訊】警方以涉利用眾籌洗黑錢罪名拘捕小學教師楊博文,負責案件的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鄧凱彤昨向傳媒講解案件時,更刻意透露楊的財政狀況,包括指被捕男子與家人名下有兩個住宅物業,稱估值超過1,300萬元,圖令公眾認為楊財政充裕,惟本報查冊得悉,警方的說法明顯具誤導性。

放租單位未有人居住

根據土地註冊處紀錄,楊博文名下只有一個物業。他去年3月底以488萬元購入一個位於元朗港頭村的村屋地下連花園單位,並由恒生銀行在7月承造「無限額或不定額按揭」,由於未有任何文件證明有關按揭已清還,換言之該物業現仍需償還貸款。本報翻查網上租樓平台,今年6月中有人把相信是有關物業以9,300元放租,從租盤照片可見,物業似剛完成翻新。記者昨曾到場,單位現未似有人居住。

楊博文居住的粉嶺雞嶺村一村屋,據同村街坊透露,楊及父母一家三口居於該村逾30年,物業查冊顯示,該物業現由一名姓楊及姓朱業主聯名持有,料二人為夫婦,但未能確定是否是楊父及楊母,單位去年6月抵押予銀行作定額按揭,故該物業現亦需向銀行還款。

根據近期成交紀錄,元朗港頭村同村物業成交價,由500多萬元至近700萬元;至於雞嶺村的村屋面積約700方呎單位的成交金額,就介乎650萬至近800萬元,如上述兩個物業是由楊博文及家人持有,表面估值合共確可逾1,300萬,跟警方描述吻合,惟兩物業仍有按揭需償還,警方現時凍結楊博文銀行資產,隨時令償還兩個物業貸款及家人醫療開支頓失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