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共關係科一名督察,涉嫌在警署偷竊頭盔、手套、罐頭鮑魚、相機電池等物品被捕,令輿論震驚。
魚蛋革命之後,香港警察形象轉為負面。去年反送中以來,警察形象只能以不堪來形容,尤其是721之後,香港警察完全失去巿民信任,兵賊是否一家,是許多香港人心中的疑團。這個疑團,歷史終將給出答案,大家拭目以待。
不過,香港警察似乎很樂意成為「警隊形象崩壞加速師」,因各種醜聞登上港聞版的警察,比比皆是。香港人早已習慣在港聞版讀到警察醜聞。這一次輿論之所以震驚,不是警察做賊,而是他偷的,竟是如此微不足道的東西。值得為這些東西葬送前途嗎?
邏輯上比較合理的推斷是,很多警察已經習慣於犯法,從執勤時進入便利店隨手拿取一樽水,被踢爆後「後數」,到涉嫌偷睇裙底、非禮、強姦、高買、販毒等等,無惡不作。這批特權份子,似乎認為自己有凌駕法律的權利,一般巿民需要遵守法律,他們認為自己不需要。一般人敬畏法制,害怕受到法律制裁,犯法代價太大,不敢輕易挑釁法律,犯法前必會三思。為幾隻罐頭鮑魚、幾排相機電池犯罪,「得到」的,與很可能要付出的代價絕不成正比,沒有甚麼人會鋌而走險。香港警察甘願冒險,不是不懂得計數,也不是愚勇,而是早已經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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