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日前表明會積極研究修訂宣誓法例,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形容人大常委會決定對宣誓「擺咗啲基本原則」,認為港府修例要包括由更高級官員處理違誓等問題,以及除立法會議員外,其他公職人員也要受規限,至於是否要包括區議員,譚未有正面回應,但認為現時情況,需從系統性解決問題。
譚惠珠昨出席電視節目表示,《基本法》沒有條文處理立法會延任下的議員資格問題,令有關問題成為法律真空甚至憲法危機,因此人大常委會需要處理,認為人大決定列出公職人員違反誓言要承擔責任的原則,相信會成為港府日後就相關情況進行本地立法的基礎。
至於港府表明會修改相關法例,譚以今次被DQ的前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早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時,被指要求美方制裁為例,但是否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問題亦要跟進,又認為有關法律應包括公職人員,以及研究是否需要更高級官員處理違誓等問題,對於修例應否規限區議員,譚指國安法對議員資格有也所規限,「其他嗰啲區議員冇受影響」,雖然選舉主任有權「睇件事」,但她又指現時情況需要系統性解決問題。
譚又稱被DQ的四名民主派明年參選立會「比較困難」,而總辭議員又可否再參選,她則指無法猜度總辭理由,不能評論日後參選會否被DQ。今年7月參選立會選舉時遭DQ的中西區區議會議員梁晃維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稱,如果政府連原則性反對國安法都不允許的話,全港300多名民主派區議員都有可能遭DQ清算,不能完成四年任期,直言目前是「做得一日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