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群組強制檢測今實施 醫生可指示病人驗毒 違者或囚半年

特定群組強制檢測今實施 
醫生可指示病人驗毒 違者或囚半年

【本報訊】被視為侵犯人權的強迫驗毒法例終於來臨,政府以預防疫症爆發為由,宣佈立法強制某類別人士接受檢測。新法例下,醫生若懷疑病人已感染武漢肺炎,可向他發出檢測指示;政府亦可強制在某處所生活或工作,以及某種職業人士接受檢測,抗拒者最高可被判監六個月。有醫生擔心法例會導致病人不敢求醫, 刑罰太重亦會損害醫生與病人關係。

政府昨刊登憲報,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提供法律框架,讓政府可要求某類人士接受病毒檢測,法例今日起生效。有幾類人士可能被強制檢測,包括居住或工作於有疫症爆發的居所或商業單位、某特定職業人士,或已接近完成14天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

新法例規定,若註冊醫生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已感染武肺,可向病人發出書面指示要求14天內接受檢測。要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可選擇衞生署或合資格私營化驗室檢測服務。沒遵從檢測公告或檢測指示即屬犯罪,可被定額罰款2,000元;被通知要檢測者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若不遵從即屬犯罪,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武漢肺炎疫情反彈,政府再收緊檢疫措施。

郭家麒:市民憂警濫用

食衞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表示,轉介病人強制檢測是基於醫生專業臨床判斷,當局早前曾與醫護團體接觸,向私家醫生發出的信中亦提及武肺病徵。被問到醫生若未有轉介病人是否須負上責任,陳說今次修例只是賦權醫生轉介強制檢測,針對曾有醫生反映難要求病人做檢測的情況,用作規管病人而非醫生。

前立法會議員、公民黨郭家麒質疑,政府做法非常不智,港人對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失去信心,若仍用有法律後果的法例要求市民強制檢測,或會引起反效果。他形容條例是「宇宙最強」的法律,雖然強制檢測原意在於控制疫情,但問題在於當局會如何執行,自去年的反送中運動後,香港人對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失去信心,尤其是警察的認受性及民望較低,市民會擔心警權濫用下,執法者會利用執法的漏洞「拿着雞毛當令箭」。

食衞局長陳肇始

蔡堅恐政府化驗人手不足

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醫生如何向政府通報須強制檢測的病人,政府未有交代細節,政府必須給醫生清晰指引,是否病人有發燒攝氏37.5度或以上、喉嚨痛、咳及氣速的症狀,或當中三種症狀,便需強制病人做檢測?他指政府應規定市民要一至兩日內做檢測,容許病人可於14日內才做檢測,時間太長。

蔡堅亦擔心政府是否有足夠的人手化驗,「要等10日先有報告,會隨街播毒」。他續指,措施或令病人不求醫,「想做自然會去攞樽做,唔想做就唔會嚟睇醫生」。現時醫生要強制病人檢測,會造成醫生與病人對立,拒絕檢測者會被罰款甚至要監禁,罰則太重。

家庭醫生林永和擔心,症狀輕微的病人會不求醫,「有啲市民好忙,唔想睇醫生後要做檢測,返唔到工」,醫生一向憑臨床判斷及問症,了解病人是否有高危活動等,決定病人是否需做檢測,若醫生認為病人不需做檢測,最終病人確診,或會令醫生專業受質疑。他續指,現時普通科門診派發及收集樣本瓶時間仍有限,如周六、日只於上午派發及收集樣本瓶,政府需延長時間便利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