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人大常委會今次就議員資格的決定等同立法,明確界定以往香港法例沒有定義不擁護《基本法》和不效忠特區的行為。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指,被DQ的四名民主派可以去信美國「洗底」,表明後悔以往做過的事。
陳弘毅指,今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等於立法,具有法律效力,但《基本法》有關議員喪失資格的第79條仍適用,只是今次因有延任問題所以直接由人大決定。他說,四人仍可司法覆核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的決定。他續指,香港法例沒有明確界定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行為,今次人大決定就列出最少四種情況,包括提倡港獨、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的主權、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
香港友好協進會昨舉行記招為人大DQ的決定造勢。身兼會長的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批評四名被DQ議員多次公開宣揚港獨,有人曾去信美國參眾院領袖,有人更曾親身赴美游說,要求制裁中國和香港及干預中港內部事務,做法不符議員身份。
被問到被DQ和總辭的民主派日後能否參選,唐認為要由選舉主任決定,眾人要說服自己並非與中央和《基本法》作對,例如DQ四子可向美國政府發表聯署信,表明很後悔以往做的事,並撤回昔日言論,及要求美國撤回對中國和香港不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