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男屢犯案 官:唔係優秀細路

「裝修」男屢犯案 官:唔係優秀細路

【本報訊】14歲少年今年2月與人「裝修」優品360,將紅酒等貨品掃落地,被捕後供出同月曾另外兩次「裝修」同一品牌店舖。少年早前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並透露事後有人欲給他250元,但強調事前不知情,犯案絕非為錢。裁判官水佳麗質疑他與一般示威案少年犯不同,犯案沒有崇高目的,看不出他關心或緊張香港,直言他並非「優秀嘅細路」,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早前承認今年2月1日、2日及24日破壞天水圍區兩間優品360,三次事件受損財物共約值2,300元。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父親從事網絡支援,偶爾加班至午夜12時,母親任職跨境運輸公司工時亦長,要花心力照料另一名有呼吸問題的子女,使被告得到較少照顧。被告三次犯案日子相近,沒用工具,非同類案件最壞情況。被告家人願賠償。

指無崇高目的 判入勞教

辯方指被告受當時社會氣氛及朋輩影響犯案,被捕後坦白供述其他事件,省卻警方調查時間。對於報告指被告聲稱犯案後有人給他250元,辯方強調,是犯案後才有人提出交錢給被告,被告事前不知情,犯案絕非為錢。據庭外了解,被告三次犯案中,其中一次有朋友在事後給他金錢。

裁判官水佳麗指被告在小學開始生事打架,或與一般示威案年輕犯人有根本分別,「睇唔出佢係好緊張香港政局、好愛香港、但好可惜用錯方法嘅少年;佢唔係滿腔熱誠、優秀嘅嗰一啲細路,純粹係變壞咗,冇乜嘢咁崇高嘅目的」。水官批評被告行為不負責任,令店員驚惶,「電視畫面都好常見,無緣無故,攞一個藉口就去破壞」,並稱「打爛好易,建立係好困難」。

案件編號:TMCC7000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