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六日,長洲一酒店來了一條蟒蛇,公安聞訊到場,蛇王也奉召而至,出手得蛇。公安事後網上自誇:「警方又一次英勇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其實蟒蛇無毒,捕蛇者更是蛇王,公安何必貪人之功,以為己力。
《世說新語.自新》載:晉朝名臣周處少年時,兇強使氣,與水中蛟龍、山中猛虎,「並皆暴犯百姓,而處尤劇」。周處被鄉人說動,上山殺虎,下水擊蛟,與蛟龍格鬥三晝夜,隨水漂流幾十里。鄉民以為他與蛟龍同歸於盡,都額手稱慶。及周處殺蛟而出,見到鄉民慶祝,才知道自己比虎、蛟更為人所恨,慚愧之餘,折節修行,天下刮目相看。周處假如沒有改過自新,則獨力殺虎斬蛟,鄉民都不會絲毫感激;現在,公安借蛇王之手,捕獲長不過兩公尺的蟒蛇,即欲釣時譽,可謂異想天開。
公安真要表演其「英勇」,對付蟒蛇,就應施展對付小民的手段,七、八人一擁而上,噴以胡椒毒霧,饗以橡膠子彈,膝壓其頸,棍擊其頭,然後抓上警車,保證蟒蛇下車之時,遍體鱗傷,誰叫蟒蛇一上車就「襲警」。這樣「以最低武力」制服蟒蛇,才有點香港公安的本色,偏偏他們卻不此之為,大概是不想虐畜吧。
又據美國民意調查機構蓋洛普最新發表的全球治安指數,香港治安已由二零一八年的第五位跌至第八十二位,然則香港公安「保護市民生命財產」有多成功,數字說得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