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表明,為落實2016年《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宣誓要求,將對《宣誓及聲明條例》等條例作修訂,加強規管。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政府應將修例適用範圍擴大至區議員,並應加入罰則。民主派區議員表明沒有需要,認為做法是擴大「紅線」,但也做了最壞打算,希望爭取時間完成選民期望他們做的工作。
林鄭月娥表明修例會包括訂明具體宣誓形式、監誓人安排,以及違反誓言的處理機制及後果,建制盛傳修例不但會涵蓋區議員,甚至會包括特首選舉委員會在內,前日已有民主派區議員指,有關修例是為DQ民主派區議員開路。
譚耀宗昨出席港區人大代表記者會時提出,港府將來就《基本法》第104條、涉及宣誓問題修例時,將區議員包括在內是較全面做法,更認為要加入罰則,包括取消區議員資格,因其他公職人員包括區議員在內,同樣要遵守國安法,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譚耀宗接受傳媒訪問時指,有關《基本法》第104條要求,現時法例未有具體落實方式,修例就是要將有關要求落實,更認為有需要落實到區議員層面,「區議員以後都要作這些承諾,違反承諾時便要研究如何處理」。
現任區議員、18區民主派聯絡會議召集人鍾錦麟反對將區議員納入須宣誓公職人員,他指政府現時已有很多程序,如確認書或參選時對候選人的資格審查等,根本毋須再加審查,又指民主派區議員不會挑戰紅線,「因為都唔知道紅線喺邊」。他直言只會做好自己工作,若說了選民想他們說的話,因而觸碰紅線,他們也只能面對。18區民主派會議周六將開會討論,鍾指民主派議員已作最壞打算,會爭取時間完成選民期望他們做的工作。